工会组织制度

作者: 时间:2017-05-26 点击数:

一、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工会委员会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四、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

五、工会委员会经常向会员通报情况,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工会工作,向上级工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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