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一学一做”活动,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五四”爱国主义精神,树立校园内的先进集体、个人典型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刻苦学习、奋发成才,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营造团员青年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浓厚气氛,为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贡献力量。学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表彰一批在2016---2017学年度表现突出、引领性强、影响力大、成绩显著的基层团组织和表现优异的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年度五四青年奖章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年度优秀共青团员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年度勤工助学励志大学生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年度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年度创新创业先进个人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年度优秀学生社团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我院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和各分院系团支部、学生社团。
2016-2017年度盘锦市五四系列表彰申报名额分配表: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20人(由各分院系申报差额评选)
勤工助学励志大学生 10人(由学生会勤工助学部推荐)
请各院(系)团总支按照要求对推荐对象进行考核、筛选后,于5月9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式一份)交至院团委办公室。(具体评选方法请见附件)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院(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相关申报工作,广泛听取广大青年大学生的意见,深入挖掘典型青年和集体,通过深入、扎实、细致的工作,推选出在校园文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和集体。
2、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院(系)要对所报的个人和集体进行直接考察,团总支书记为二级院(系)评选工作第一责任人。
3、注重结合,推进工作。各院(系)团总支要以此次评选表彰工作为契机,把选树当代青年先进典型与教育青年继承“五四”光荣传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与引导青年投身国家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学院示范校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集中展示我院青年学生勤奋、进取、诚信、求是的精神风貌。
1、《共青团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五四”表彰评选细则》
2、《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3、《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4、《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5、《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6、《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度勤工助学励志大学生申报表》
7、《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度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
8、《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度优秀学生社团申报表》
9、《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度五四青年奖章申报表》
(1)班子健全、表率作用好。团支部同学学习刻苦、工作认真,支部成员团结,配合默契,有一定的号召力、凝聚力,能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共同进步。
(2)制度健全,落实好。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按期组织团日活动。按时收交团费,能认真听取团员青年对支部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发展工作严肃认真,团内奖惩制度健全严明。
(3)支部能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成绩良好;支部团员遵纪守法,遵守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受处罚现象。
(4)团支部活动效果好,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在院内组织的活动中成绩突出。支部能带领青年团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有效培养和锻炼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习工作能力。
(5)支部能积极完满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1)热爱党,热爱祖国,思想积极上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立足本职,努力工作,刻苦学习,学习成绩良好。
(3)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集体主义精神,遵纪守法,爱护公物,品德良好,乐于助人,勇于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
(4)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定,遵守团的纪律,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种活动,关心团组织的建设,在学习、劳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积极发挥团员模范作用。
(5)评选期间未出现考试成绩不及格、没有收到学院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
除达到优秀团员条件外,要求学习努力,成绩优异,工作积极、主动、大胆,作风正派,诚实谦虚,密切联系群众,有自我批评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所负责的团组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出了贡献。评选比例为团员总数的1%。
(2)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次数多,时间长,效率高,质量好。服从安排,服务成效显著,做出积极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3)热爱组织,表现积极,善于发现自我和组织问题,对自己的问题能及时改正,对组织能及时提出建议及意见。
(4)参与各类活动思想端正,不以任何利益为目的而参加活动。
(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本年度无不良行为。
(3)勤工助学工作业绩突出,诚实守信,工作责任心强。
(2)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一定成绩。
(3)有典型事迹,在实践活动的开展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4)担任学生干部过程中积极组织、协助、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5)积极参加寒暑假社会调研活动并参与撰写实践报告。
(4)社团活动每周定期开展,形成总结材料,留有影像辅助。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2)申报人必须是青年中的典型代表,是学院学生干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尤其是在院学生会工作中有较强的影响力,对其他青年具有示范引导作用。
(3)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学习勤奋刻苦,取得优异成绩。
(4)关心集体,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社团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等团组织开展的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6)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完成团组织和其他部门交办的任务,并结合本院(系)实 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业绩突出。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共青团干部和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荣誉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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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另附文字及图片材料,文字材料不少于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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