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校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
1.辅导员对负责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卫生所。
3.学校卫生所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辅导员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卫生所。
5.学校卫生所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6.各班辅导员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上报卫生所每日患病学生体温及其他症状,症状严重者及时送医,避免贻误病情。
7.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8.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卫生所疫情报告人要及时上报学校综合办公室和市疾控中心。
(李亚飞、孙兆双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