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及岗位管理规定及《盘锦职业技术学院聘用制度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岗位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遵守卫生所制定的工作制度,按卫生所的基本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2.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宣传卫生保健常识,做好全校师生预防和防疫工作。
3.按照审批的购置计划购买必备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
4.坚持正常诊疗,对病人进行认真的检查、诊断和治疗。严格按药性和剂量使用药品,遵守有关医疗规程,给病人开写处方,书写门诊病历记录。
5.杜绝医疗事故。对偶发急病和意外事故应随叫随到,及时急救处理、根据病情有权决定留治或转院。严格做好病情观察和记录,做好值班交接工作。
6.对多次就诊未能确诊或医疗上有困难的病人,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以求得妥善处理。
7.发现大量流感、食物中毒、水痘等聚集性传染病、应及时上报校领导和疾控中心,并采取相应措施。
8.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9.认真学习,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10.随时听取患病学生的意见,做好病人的思想工作。
11.注意保持诊室的清洁、整齐、安静,改善候诊环境。